湖南中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高财绩〔2022〕5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中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益阳高新区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益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指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资金。
2022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雨露计划”、教育资助、健康扶贫、危房改造、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
2022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共计1,378.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567.0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501.00万元,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310.25万元。
2022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下达1,35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7.0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1.00万元,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2.00万元。
2022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付金额1,333.9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9.31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9.60万元,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5.00万元,结余资金16.62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项目的特点,评价小组采取查看被评价单位社会事务局项目资料和财务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评价。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评价组实施了资料查阅、账务核实、询问、分析计算、问卷调查(采取实地调查和电话访谈相结合)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98份,评价组共收到81份有效问卷,问卷回收率82.65%。实地查看了2个乡镇(涉及4个社区、5个村)、1家企业,抽样资金732.61万元占项目总预算资金53.16%,抽样量占项目总数量31.91%。
(一)组织评价小组
依据益高财绩〔2022〕5号文件要求,我司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做好绩效前期工作准备和实施,主要包括:拟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案、选取合适的绩效评价方式,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具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等。
(二)评价程序
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情况反馈、报告形成和资料归档五个阶段。
1. 前期准备。拟定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依据、工作计划、评价要求、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以及有关工作条件。
2. 评价实施。收集项目资金有关的政策文件;审核会计凭证和相关项目支出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查证复核等多种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并将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3. 情况反馈。评价组对于评价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 报告形成。评价工作组对取得的资料和依据进行整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指标扣分因素、发现的问题、成绩的总结等,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5. 资料归档。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组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妥善保管佐证材料、绩效评价报告和结果反馈落实情有关材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33.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金额 |
指标下达金额 |
实际支付金额 |
结余 |
中央资金 |
567.00 |
567.00 |
559.31 |
7.69 |
|
2 |
省级资金 |
501.00 |
501.00 |
499.60 |
1.40 |
3 |
区级配套资金 |
310.25 |
282.00 |
275.00 |
7.53 |
合计 |
1,378.25 |
1,350.00 |
1,333.91 |
16.62 |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 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378.25万元,下达指标1,350.00万元,资金到位率97.99%。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 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支付1,333.9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8.81%。项目共计55个,涉及全区1个乡镇、1个产业园办事处。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
资金类型 |
指标下达金额 |
实际支付金额 |
资金使用率 |
1 |
产业项目 |
646.86 |
643.86 |
99.54% |
2 |
基础设施 |
538.03 |
525.94 |
97.75% |
3 |
健康帮扶 |
40.78 |
40.78 |
100.00% |
4 |
教育帮扶 |
13.15 |
13.15 |
100.00% |
5 |
金融帮扶 |
2.00 |
1.00 |
50.00% |
6 |
生活条件改善 |
105.74 |
105.74 |
100.00% |
7 |
危房改造 |
0.00 |
0.00 |
0.00% |
8 |
项目管理 |
3.44 |
3.44 |
100.00% |
合计 |
1,350.00 |
1,333.91 |
98.81%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湘财农〔2021〕51号)等文件精神,高新区制定了《益阳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益高财〔2021〕16号)、《关于下达2022年益阳高新区本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益高委乡振组办发〔2022〕1号)、益阳高新区《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益高委乡振组办发〔2022〕2号)等文件,对具体资金的分配、使用与拨付、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规定,以此规范项目的管理和执行。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抽查的2个乡镇(涉及4个社区、5个村)、1家企业的情况显示,项目单位能够基本遵照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执行项目,能遵循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组织,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申请立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定,项目单位能够按规定落实使用项目资金,项目组织实施程序较规范;项目单位能够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内容组织实施,确保了年度绩效如期实现。
(三)项目绩效情况
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群众满意度较好。
1.经济效益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益阳高新区建立了《益阳高新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产业项目、村基础设施项目、金融帮扶等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库中选定。目前有29个产业项目、18个基础设施项目,含产品加工、油菜、油茶林、藕尖、樟树等经济作物种植、虾鱼养殖等项目大力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促进了产业全面发展。产业项目中农产品深加工服务产业项目3个,冷链产业项目2个,经济作物及经济林木种植项目10个,委托帮扶发展特色农产品销售项目3个,特色养殖产业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1个,其他产业项目7个;项目覆盖4927人、增收439万元。2022年发放建档立卡53名脱贫监测人员小额贷款贴息4万元。
2.社会效益
(1)健康帮扶方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系列决策部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让农村贫困人口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就医方式,2022年社会事务管理局拨付“防贫综合保”项目资金29.32万元,增幅7%,主要保障范围为脱贫人员、监测人员,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结算模式,减轻贫困人口“垫资跑腿”的负担。该保障资金实际执行金额为17.82万元,鱼形山街道、谢林港镇村民33430人购买防贫综合保的执行力度。
(2)教育帮扶方面
为确保过渡期内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高新区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给予补助。经社会事务局及镇、办事处全面核实,2022年度春季高新区共有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人数52人,每人每学期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2022年度秋季高新区共有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人数40人。
(3)产业发展方面
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产业项目29个,其中:农产品深加工服务产业项目3个,主要为油菜副产品加工、油茶林深加工、产业扶贫农副产品加工;冷链产业项目2个,主要为湘菜源冷链扩建项目、冷链储备配送中心项目;经济作物及经济林木种植项目10个,主要种植农作物为油茶林、迷迭香、藕尖、茭白及蔬菜、油菜、樟树苗木等;鱼形山街道2个社区1个村委托帮扶发展特色农产品销售,分别是鱼形湖社区、龙潭口社区、大泉村;特色养殖产业3个,分别为稻鳖生态养殖、虾鱼精养、禽类养殖;高标准农田项目1个;其他产业项目7个,主要为公路除险护坡维修、产业委托帮扶、乡村振兴数字创建、产业融合建设。通过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壮大优秀产业,以稻鳖养殖、虾鱼精养和油茶林、迷迭香、藕尖、茭白及蔬菜、油菜、樟树苗木等种植为依托,打造400亩蔬菜水稻种养基地、40亩油茶林以及20亩藕尖种植基地,带动资产入股贫困人口总数6294人。大力发展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多元化开展独具竞争优势种植及养殖项目,在改善农田水利生产条件,改善片区内交通运输条件的基础上,调整产业结构,细分产业领域促进贫困户增产增收。
3.群众满意度
采用电话访谈的方式对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98份,回收81份有效问卷,群众满意度达80.25%。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单位按计划和相关要求基本完成了项目任务,资金使用基本符合相关财务规定。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实施,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展的产业项目,带动生产、就业务工、资产入股、帮扶产销对接收益分红等联农带农机制,较好地实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评价小组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支出在合理、规范、有效方面有待加强,经济收益、社会效益较好。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分91.21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 个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2022年“危房改造”项目预算金额25.40万元未拨付使用。
2. 存在未专款专用情况。2022年“防贫综合保”项目预算指标下达29.32万元,实际支付17.82万元,剩余17.90万元于2022年12月支付大泉村乡村振兴实施项目补助资金,占用2022年“防贫综合保”项目指标资金17.90万元。
(二)建议
1.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在规定用途内安排支出,并确定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专项、专人审批开支,单位财务统筹安排、量入为出并统一核算。专项资金应单独设置科目核算,并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报送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预算执行刚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专项政策规定,切实强化专项资金的执行环节管理,加大项目申报、资金分配、资金拨付的监管审核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与验收,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