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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产业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3-11-20 09:23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景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高财绩监〔2023〕30号)等文件要求,受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委托,湖南景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7月-8月对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以下简称“产业发展局”)为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下设机构及人员情况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根据《中共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湘办2022〕13号),产业发展局主要职责为:负责统筹益阳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科技创新、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拟定产业扶持政策;负责区内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研究;负责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等;负责区内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指标统计分析;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权限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下设机构:根据《关于调整益阳高新区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益编办发〔2022〕34号),产业发展局下设机构8个,分别为:综合科、工业和信息化科、统计科、科技科、应急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科、发展改革科、重点项目科。

人员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产业发展局实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6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预算情况

产业发展局2022年初部门预算收入5924.5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924.58万元。部门预算支出592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58万元,项目支出5635.00万元。年中调整增加预算6391.44万元,2022年实际预算收入1231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303.04万元,其他收入12.98万元。

2.决算情况

产业发展局2022年决算收入1213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19.76万元,其他收入11.37万元。决算支出1213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95万元(含人员经费295.32万元、公用经费225.63万元)、项目支出11610.18万元。

基本支出情况:2022年度基本支出520.95万元(含财政拨款支出509.51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1.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32万元,占基本支出56.69%;商品和服务支出222.08万元,占基本支出42.63%;资本性支出3.55万元,占基本支出0.68%。

项目支出情况:2022年度项目支出11610.1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22年重点项目决算支出合计为11556.07万元,重点项目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预算项目

预算安排

本年决算

资金结余

1

产业扶持、科技创新资金

8099.89

8053.59

46.30

2

2021年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2233.83

2233.83

0.00

3

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369.36

369.36

0.00

4

创新型省份奖励资金

200.00

200.00

0.00

5

安全生产专项

190.00

188.23

1.77

6

2022科技奖励性后补助

184.50

169.00

15.5

7

统计事务专项

100.00

90.33

9.67

8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110.00

107.75

2.25

9

高新区东部产业园电力规划设计评审费

80.36

79.98

0.38

10

稻谷检测及补贴费

64.00

64.00

0.00

11631.94

11556.07

75.87

主要项目情况:

产业扶持、科技创新资金:根据《益阳高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益高管发2021〕42号)文件要求,为全力打造“五好”园区,从支持企业做优做大、支持产业集群建设、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建设、质量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品牌建设、创新平台建设、企业转型发展等方面,制定一系列奖励政策,从而促进区内企业做大做强。2022年产业扶持、科技创新资金共计支付8053.59万元,其中:用于发放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各项补贴及奖金6101.40万元,包括2021年度电费补贴4645.80万元、物流补贴100.00万元、2021年度研发费用补贴649.21万元、2022年研发创新补贴600.00万元、燃气费补差38.80万元、LNG用气补助60.24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5万元、知识产权奖0.35万元、高学历人才奖2万元;用于发放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各项补贴及奖金551.55万元,其中:2021年度电费补贴4.17万元、2021年度研发费用补贴45.38万元、2021年度研发创新补贴500.00万元、创新创业奖补2.00万元;发放湖南梓山湖置业有限公司引进外资奖励资金157.09万元;发放其他单位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等共计1243.55万元。

2021年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高新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233.83万元,根据《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益财企﹝2022﹞30号)文件,市级财政负担75%共计1675.37万元,区级财政负担25%共计558.46万元。2022年实际发放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233.83万元,根据《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益政发﹝2021﹞8号)文件,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奖补资金使用对象为在益阳市内依法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创新平台建设奖、新入规奖、数字化改造奖、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企业发展奖、小巨人奖、数字化改造奖、扩大进出口奖、企业融资奖等。

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根据《益阳高新区财政局 益阳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关于下达2021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益高财指教﹝2022﹞16号),2022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共发放369.36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奖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创新型省份奖励资金: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六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2﹞61)号文,创新型省份奖励资金共发放4个单位合计200万元,其中:湖南屹林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5万元、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75万元、湖南艾迪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湖南湘投金天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管理情况

产业发展局严格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程序,“三公经费”管理成效显著。2022年产业发展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5万元,决算支出1.07万元,决算支出较预算少3.4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3.77%;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四)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产业发展局提供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单位绩效自评报告等内容,通过分析梳理,经与产业发展局沟通,确定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如下: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园区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技术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推动创新型科技园区创建步伐;完成2022年各项统计调查工作;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产业发展局提供的《益阳高新区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关于2022年1-12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暨立项争资情况的通报》,结合单位部门整体目标,通过分析梳理,经与产业发展局沟通,确定了产业发展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指标,并通过询问、检查等程序确定了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是否完成

1

实现年度重点项目投资87.07亿元

实际完成年度投资216.5亿元,完成率248.65%

已完成

2

新开工产业项目不少于30家

2022年31个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完成率103.33%

已完成

3

新投产产业项目不少于27家

2022年27个工业项目实现投产,完成率100%

已完成

4

重点项目考核力争全市第一

202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率排名全市第1,2022年市重点产业项目完成率排名全市第1,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完成率排名全市第4

部分完成

5

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力争全市第一

2022年益阳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幅19.5%,全市排名第三

未完成

6

全年培育省级以上“小巨人”企业4家以上

新增国家级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企业9家

已完成

7

全年培育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1家以上

完成1家为湖南湘投金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已完成

8

新增规模工业企业27家

实际新增20家,完成率74.07%

未完成

9

净增规模工业企业15家

净增规模工业企业0家

未完成

10

工业投资增长42%以上

工业投资增长50.8%

已完成

11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8%以上

制造业增加值是114.65万元,全区GDP是202.1万元,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6.73%

已完成

12

完成专项债券33.5亿元

实际发行6个项目发行资金30.26亿元,完成率=(30.26/33.5*100%)为90.32%

未完成

13

立项争资14430万元

完成14633亿元,完成率=101.4%(14633/14430)*100%

已完成

14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5家以上

净增高企42家,完成率168%

已完成

15

全年备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以上

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285家,完成率285%

已完成

16

新增3家国省级研发机构

新增9家国省级研发机构

已完成

17

创建1家国家级孵化器

新增1家国家级孵化器

已完成

18

创建1家国家级众创空间

创建0家国家级众创空间

未完成

19

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超过1.5%

2022年实际技术成交金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为7.86%

已完成

20

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优秀,力争全省优秀

全市安全生产优秀,全省良好

部分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部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及管理、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督促部门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正)。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

4.产业发展局提供的绩效目标表、内部控制制度、年度计划、部门职责、单位自评报告等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坚持以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为原则,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有效性。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本次评价采取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的效果,确保合理、准确地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实际绩效。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围绕产业发展局部门整体支出管理落实、实际效果进行,确保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部门整体的实施产出、实施效益之间的内含关系。

(四)评定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评定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

1.评价评分。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方法,对定性评价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评价指标采用量化打分,评价综合得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优、良、较差、差四个等级,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具体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高财绩监〔2023〕30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照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组织实施。一是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包括注册会计师1人,助理人员2人。二是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方法、评价内容、评分标准、时间安排等内容。三是结合单位特点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四是结合产业发展局的特点,设计了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2.现场评价。(1)面谈问询。与被评价单位主要人员进行会面交谈,全面了解产业发展局的年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等内容。(2)账目核查。对产业发展局2022年的财务凭证、明细账进行核查,关注预算支出的合法、法规性。(3)现场抽盘。抽取产业发展局一定比例的固定资产,查看其实物资产保存情况、固定资产利用情况。(4)问卷调查。根据设定的问卷调查,对产业发展局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开展了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5)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编制《现场工作底稿》,并由产业发展局进行确认,签字盖章。

3.报告形成。一是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二是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要求,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结论及主要绩效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我们对产业发展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综合评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86.79分,评价等级“良”(详见附表:产业发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产业发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为:

(一)全力推进工信工作,高质量发展园区见成效

1.工业经济运行良好2022全区新增规模工业20家,工业投资增长50.8%,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6.73%。

2.品牌创建提质有突破2022年新增9家国省级研发机构、1家国家级孵化器,全年培育省级以上“小巨人”企业9家、国家级小巨人企业2家、培育湖南湘投金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为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

3.产业帮扶有进展。一是牵头实施“万名干部联万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组织联企干部走访企业、收集问题,问题交办率100%,问题解决率超过96%。二是全力支持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三是强化要素保障,科学制定有序用电预案,合理安排错峰用电,全力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用电。110千伏紫龙郡输变电工程、110千伏舟山输变电二期工程建成运营,满足了园区企业高速增长的用电需求。

4.产业数字化建设有提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园区企业智能化改造,用数字技术赋能先进制造业,湘投金天、艾迪奥、惠同新材获批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伟源科技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58农服的“益村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入选湖南省“数字新基建”100个标志性项目。2家企业申报省智能制造标杆车间,2家企业申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二)抓住产业项目建设,做好发改工作

1.重点项目高速推进。通过实行“4个1”项目管理机制、“1+4”项目调度机制、“一单四制”项目考核机制以及重点项目工作专班帮扶机制,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2年市重点产业项目年度目标任务323674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78613万元,完成率117%,完成率排名全市第1。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70531万元,完成率105.2%,完成率排名全市第1,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44.21%。2022省重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68521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961851万元,完成率140.4%,完成率排名全市第4。2022年新投产产业项目27家,新开工产业项目31家。

2.立项争资取得成效。一是专项债券取得重大进展。谋划2022年专项债项目11个,总投资131.55亿元,2022年需求49.2亿元。经国省发改、财政部门审批,发行6个项目,到位资金30.26亿元。二是立项争资完成市定任务,2022年立项争资目标任务14430万元,实际完成14633万元,完成率101.4%,排名全市第四。

3.五好园区创建稳步推进。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制定《益阳高新区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低效(空闲)用地和闲置标准厂房“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完成了建成区面积确认,扎实开展了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及闲置厂房清理;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优化园区产业布局;获批湖南省循环经济产业园,制定《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方案(2022-2025)》,规划建设以废钨、钴为主的废稀有金属回收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园。

(三)稳步推进科技工作,创新创业多点开花

1.创新创业氛围浓厚2022年全区组织24家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15家企业获市赛优秀奖,3家企业省赛获奖,1家企业晋级国赛。另外,湘投金天在省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中进入十强项目,并纳入省颠覆性技术项目库。益阳高新区连续四年承办省半决赛并荣获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

2.创新成果收获颇丰2022年全区新增1个国家级孵化器(益阳市首家国家孵化器),新增1个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新增9个省级研发平台,现已累计建成各类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44个(其中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组织2021年申报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湘投金天和浩森胶业进行答辩,最终湘投金天在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公示之列;成功组织金博、屹林和仪纬申报市级专家工作站并已公示;成功组织屹林和仪纬申报省级专家工作站并已公示。

(四)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1.项目入园安全为先。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搞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同时,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对重大安全风险项目进行“一票否决”,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入园关。

2.织牢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基础上出台《益阳高新区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构建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形成政府属地分级负责、部门纵向按责监管、网格人员依责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3.依法监管断隐患。一是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许可关,杜绝一投产就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二是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鼓励企业参与创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对园区安全风险进行整体评估,做到风险底数清、情况明,分级分类管控。四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成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本次绩效评价投入设置分值为10分,分别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共4个方面进行评定。

产业发展局按规定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且设定的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相匹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变动,部门重点支出占比95.25%。存在设定的绩效指标不够细化、未量化的问题。

综上,投入方面,本次该项评价实际得分8分,得分率80%。

(二)过程。本次绩效评价过程设置分值为30分,分别从预算执行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共十三个方面进行评定。

产业发展局预算执行率、预算调整率、公用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方面执行情况比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明确内部预算编制审批程序、无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情况,另部分经费支出事前审批不到位,存在未严格按规定执行事前审批的问题。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重大支出未严格按规定实行事前审批制度、所有支出会计均未签字,会计履行初核不到位、重大事项支出未见领导班子成员决议的问题。基础信息完善性方面,存在部分会计账务核算不准确、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存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强化对资产配置的管控制度的问题,另部分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资产安全性方面,存在资产管理台账不到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卡片未严格按照一卡一物的要求录入、未及时处置待报废资产的问题。

综上,过程方面,本次该项评价实际得分26.46分,得分率88.2%。

(三)产出本次绩效评价产出设置分值为30分,分别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产业发展局2022年计划工作10项,全部完成9项,未完成1项,省真抓实干工作未完成,工作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均和重点工作办结率均为90%。质量达标率为66.67%,质量未达标项目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工作,目标排名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实际排名第5名;省政府“五好”园区创建评价考核工作,目标排名进位,实际排名第55名;科技部火炬统计综合评价工作,目标排名进位,实际排名第71名。

综上,产出方面,该项评价实际得分24.33分,得分率81.1%。

(四)效益。本次绩效评价效益设置分值为30分,分别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2022年产业发展局虽然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履职履责,整体支出产生的效益显著,部门工作人员对部门整体的满意度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为100%,未完成绩效目标为净增规模工业企业15家(实际净增规模工业企业0家)、完成专项债券33.5亿元(实际完成专项债券30.26万元)。

综上,效益方面,该项评价实际得分28分,得分率93.33%。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经查产业发展局提供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其设定的年度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如设定的年度绩效产出指标为实现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年度产出绩效指标太笼统,没有量化指标,不利于后期绩效评价的考核。

2.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会议费未单独列支。根据决算报表,2020年产业发展局会议费实际支出34.75万元、2021年会议费实际支出14.13万元、2022年会议费实际支出6.06万元。产业发展局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均未将会议费单独列示纳入预算范围内。

该行为与《益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益财行〔2018〕186号)第五条“市直机关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纳入部门预算,单独列示,并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的规定不符。

3.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务审批制度未执行到位。根据产业发展局执行的《财务管理办法》,产业发展局经费支出实行先报告,后实施制度,但2022年产业发展局经费支出未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事前审批制度,凭证后所有经费支出均只有《会审联签汇总》,无事前审批表。

2)会审联签单未加盖会审联签章,会计未履行初步审核职责。

产业发展局严格按规定了执行了会审联签,但未在会审联签单上加盖单位会审印章,所有支出会计、出纳均未签字,会计履行初核不到位。

该行为与《益阳市市直单位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制度》第五条“各单位所有开支的票据,由单位财务人员根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初核后,交单位会审联签小组集中会审,逐一审核,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单位会审印章,由会审联签小组成员在‘联签单’上签字,再交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的规定不符。

3)未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未执行集体决策。

2022年3月6号凭证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费用20万元,2022年12月65号凭证列支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扩建费用29.85万元,凭证后均无领导班子成员决议。

该行为与《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05﹞3号)“(十三)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规定不符。

4.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会议费开支不合理情况

2022年12月67号凭证列支统计年报会3061.00元,其中含中性笔300支450元、小笔记本300本540元。

该行为与《益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益财行〔2018〕186号)第十九条“市直机关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会议不统一配发笔、笔记本,确需配发文件袋的,应选用一次性纸质文件袋或简易塑料文件袋,严禁配发公文包。”的规定不符。

2)部分会计核算不准确。

2022年3月10号凭证列支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各项补贴共计5995.01万元,其中2021年度电费补贴4645.80万元、2021年度物流补贴100.00万元、2021年度研发费用补贴649.21万元、2022年度研发创新补贴600.00万元。预算会计核算项目计入2022年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应计入企业产业扶持资金专项。2022年12月55号凭证列支电力专项规划设计服务费79.98万元,在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中使用“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会计科目,将该项列入基本支出,经核对单位指标执行情况表,该项指标的指标管理类型为项目支出,应使用项目支出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以上行为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规、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规定不符。

5.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明确资产配置管控要求。

产业发展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做了要求,其中第四章资产管理,明确了资产报废或报损流程、资产清查与对账要求。但该制度未强化对资产采购、配置的管控制度,可能会导致资产在采购前无法对固定资产的合理、合规性进行把控,从而出现固定资产超标准采购、超标准配置等问题。

该行为与《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三)加强内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强化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政府采购、财务、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的规定不符。

2)固定资产台账管理不到位。

①新增固定资产卡片不规范,未严格按照一卡一物的要求实行,如2022年6月17号凭证采购华为D14笔记本3台金额14697.00元,汇总将3台笔记本录入一张卡片。

②部分固定资产卡片录入不完整,未明确使用人、使用部门、未录入凭证号等信息,如2022年6月17号凭证采购华为D14笔记本3台金额14697.00元,未完整记录凭证号、未录入具体使用人。

③部分固定资产录入错误。2022年4月2号凭证采购铁皮柜2个共计1360.00元,固定资产台账入账价值1540.00元,相差180.00元,系将原来调整增加不属于该项资产的价值计入了铁皮柜中,导致台账登记的资产价值不准确。

以上行为与《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五)登记管理。加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固定资产卡片应当符合规定格式,载明固定资产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以及使用信息,并随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动态更新,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中如实反映。”的规定不符。

3)存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情况。2022年12月27号凭证采购荣耀40plus手机1台1599.00元;2022年12月5号凭证采购应急视频会议系统一套34110.00元;2022年12月7号凭证采购森林防灭火装备器材一批共计28.87万元,其中含背负式森林泵4台金额164000元、水囊3个金额11700.00元,以上会计均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4)存在应计未计无形资产的情况。

2022年12月7号凭证采购“智慧应急管理平台”,总价值14.8万元,会计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未计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以上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的规定不符。

5)待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理。

2022年产业发展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其中部分资产已无使用价值或已经破损,需要进行报废处置,但产业发展局截止目前仍未及时对须报废资产进行处置。

该行为与《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十一)规范处置。明确固定资产内部处置程序,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及时处置固定资产。对长期积压的待处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予以处置,切实解决销账难的问题。”的规定不符。

(二)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年初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同时,根据部门职能围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适量的量化指标,并与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工作目标相匹配。年末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及相应的绩效指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真实、客观地反映部门整体情况。

2.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将会议费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3.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一是强化财务事前审批,所有开支的票据,由单位财务人员根据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初核,确保单位开支票据的合规性。二是严格按照《益阳市市直单位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制度》相关管理规定,部门开支由会审联签小组集中会审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单位会审印章。三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4.加强财务审批管理,一是加强会议费开支审批,确保会议费开支合法、合规。二是强化会计凭证的审核,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单位情况。

5.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一是财务会计人员加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管理,对达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标准的资产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及时对本次发现的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账务进行调整,将相关资产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管理。二是加强资产台账管理,严格按照一卡一物的要求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全面清理单位固定资产,对未按照一卡一物要求管理的资产及时进行拆分。完善资产管理系统资产信息,将固定资产使用人、凭证号等信息完整录入系统,确保资产台账的完整,强化资产使用人职责。三是及时完善待报废资产处置程序,及时进行账务及资产管理系统的核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对产业发展局2022年度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提供参考,也可做为产业发展局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依据,除此外不做其他用途,因报告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公司及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表:产业发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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