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建局于1999年元月,辖区面积约132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9.5万人、实有人口近20万人。分局现有民警177人,下设行政派出所5个,包括海棠路派出所、站前派出所、朝阳派出所、谢林港派出所、黄团岭派出所;内设机构21个,包括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信访室、法制大队、科信大队、考评办、反恐办、社会化禁毒办、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国保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实战中心、机关支部、纪委、监察室和工会。
领导分工:
王广辉
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鲁焕文
主管队伍建设。
刘政和
分管指挥中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科信大队、考评办、实战中心,联系站前派出所。
李 丹
主管工会,分管警务保障室、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高新区社会化禁毒办,联系朝阳派出所。
汪清宇
主管政工室,分管工会、机关支部、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联系谢林港派出所。
崔 剑
分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反恐办,联系消防、交警直属一大队、海棠路派出所、火车站派出所。
钟凯明
主管纪委,分管监察室(督察)、信访办、法制大队,联系黄团岭派出所。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部署全区公安警务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及时、准确地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社会安全形势,为市公安局和区工委、管委会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对策和依据。
3.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査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警衔管理以及工资福利、宣传教育、奖惩考核和优抚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公安民警。
4.防范、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各类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开展禁毒工作。
5.管理指导各派出所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和共场所。
6.依法对全区人口进行户政管理;依法对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进行管理。
7.组织实施全区消防工作,依法实行消防监督和检査。
8.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
9.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的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后勤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
11.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管。
12.对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的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时行监督管理。
13.承办市公安局和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分局下设12个机关科室,9个直属大队,5个行政派出所。
工会
纪委
机关支部
指挥中心
政工室
警保室
监察室
信访办
考评办
禁毒办
反恐办
实战中心
国保大队
人口大队
法制大队
科信大队
刑侦大队
治安大队
巡特警大队
经侦大队
禁毒大队
海棠路派出所
站前派出所
朝阳派出所
谢林港派出所
黄团岭派出所
办公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273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办公时间08:30-12:00
下午办公时间14:30-18:00
冬季:上午办公时间8:30-12:00
下午办公时间14:00-17:30
联系方式:429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