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复工复产 益阳海关惠企政策十二条
发布时间:2020-03-06 14:42 信息来源:益阳海关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防疫情 帮复产 稳外贸

为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助力进出口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促进益阳外贸平稳健康发展,益阳海关深入企业调研,经调研了解,益阳市进出口企业存在一些担忧和问题:

一、担忧:春节前遗留关务无法按时办理

二、担忧:受疫情影响,通关效率降解低

三、问题:国内外物流不畅,货物流转困难

四、问题:国外客户取消订单或暂缓发货

五、问题:原材料供应不足,生产线链断裂

根据企业反馈的问题,益阳海关在贯彻落实中央及总署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情况下,贯彻落实长沙海关制定的“防疫情 帮复产 稳外贸”的十条措施,同时根据指示精神和益阳海关实际,特实行以下十二条措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畅通国内通关渠道。

1、严防死守入境检疫安全防线。毫不松懈地以最强力量、最严举措、最高标准,科学防控,认真做好检疫查验等工作。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入益阳市疫情联防联控小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全力保障进出口快速通关。实行“7×24小时”通关服务,8小时之外及节假日实行预约加班。全力保障防疫物资通关“零延时”,设立专门窗口,开设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机制,对境外捐赠、采购的防疫物资,坚持特事特办,做到随到随办、即到即放即提;对于恢复生产所需原材料进口,尽量简化手续,快速通关。

3、精准施策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协调员制度,将协调员机制适用范围由高级认证企业扩大到涉及疫情防控的一般认证企业。对外贸企业恢复生产急需进口的符合条件的设备、原材料等,实行专人对接、快速审核、快速办结。对省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一企一策、对口帮扶”,主动了解复工复产中遇到的进出口经营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4、顺延疫情防控期间缴纳税款期限。2020年1月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可在2月24日前完成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对于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的税款缴款书,可顺延至2月24日前缴纳税款。纳税企业确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并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海关依企业申请、审核批准后免征税款滞纳金。

5、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除继续落实国家已有减税降费政策外,近期重点落实好国家关税委员会2020年第1公告有关对美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税率调整的规定,对清单内涉及加征关税的减免税货物,海关主动及时提醒相关企业补办手续,确保企业不多缴税款。

6、延长加工贸易业务办理期限。因疫情延迟复工导致加工贸易手(账)册延期、深加工结转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可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7、确保民生物资快速进口。加快食品农产品进境检疫审批,全力保障进口肉类、水产品、水果等快速通关,服务市场保供稳价。对布控查验和检测的进口民生物资,优先实施查验、优先安排检测,快速完成合格评定;支持消费品进口,对于已获得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认证的进口消费品,凭进口商的质量安全合格声明,免于实验室检测。

8、支持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对复工复产的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申请出口低风险国家注册的,采取免除现场评审方式直接推荐;及时跟进指导,针对性帮扶企业提升自检自控能力水平,打开国外市场;开辟保鲜类蔬菜等关区重点季节性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减少损失。

9、大力推行网上作业、网络办事。进一步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措施, 确保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严格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特殊情况,实行业务先办、资料后补。畅通业务咨询指导渠道,通过12360热线、值班电话、建立微信、QQ办公群等方式,第一时间答复企业通关监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0、完善主动披露和容错机制。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申报违规情事并及时予以修改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案件,不收取案件保证金,不采取行政扣留等强制措施;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的,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其他违规案件,慎用行政强制措施,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11、主动联系企业了解复工复产情况。对企业现有业务提前了解,帮助企业进一步畅通报关报检查验渠道,提前做好业务准备,尽可能减少通关时间。

12、撰写调研报告,反馈益阳辖区企业状况。根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以及面临困难,撰写调研报告,向上级海关以及相关部门反馈企业面临的难题。助力形成联动机制,最大程度的帮助解决进出口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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