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部门、单位,驻区各单位,园区各企业:
根据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度益阳高新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单位(个人)“自愿申报,不报不奖”的原则。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月7日至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请根据附件《益阳高新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项目受理联系表》报送相关资料。
四、申报条件、类别及要求
1、申报条件、类别、要求及资料以《益阳高新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若干措施(试行)》(益高管发〔2019〕34号)、《益阳高新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益高管发〔2019〕35号)为准。
2、申报材料还需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和相关批复文件、票据等佐证材料(必要的需提供第三方评估或审计报告),项目单位负责人需对申报内容(申报表和佐证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司公章),文件、证书等佐证材料核实原件。
3、同一企业属于同一类别项目可以在一张表中合并申报,属于不同类别或不同受理部门请分别填报申报表。
附件:
1、《益阳高新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申报表》.docx
2、《益阳高新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项目受理联系表》.docx
益阳高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局
2021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