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益阳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大通湖区发改财政局, 国网益阳供电公司、益为配售电公司,有关开发企业:
依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标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 评估导则》(DL/T2041—2019)及《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 能源〔2024〕509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
量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可开放容量计算原则
1.县市区可开发容量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向220千伏 电网反送电为限。
2.低电压等级设备可开放容量服从高电压等级设备可开放 容量。计算设备对应容量时剔除其供电范围内已接入的其他类型
电源的出力。
3.110、35、10千伏电压等级公共线路、公共变压器供电 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开放容量(含用户产权范围内接
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超过本设备对应容量的80%。
二、可开放容量测算结果
截至2024年6月,益阳市累计新增并网分布式项目装机容 量160.53兆瓦,其中赫山区和桃江县合计新增装机容量占全市
新增总容量66.46%,分别为66.23、40.46兆瓦。
2024年益阳市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695.78兆瓦。 其中各县市区、重点园区的可开放容量详见附件1、附件2,接
入受限电网设备清单详见附件3。
三 、相关工作要求
1. 各县市区要结合可开放容量情况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的备案和建设,在开展项目备案时需提醒企业提前了解项 目拟接入的台区、线路、变电站是否存在接入受限情况,对接入 受限的项目应及时退窗并做好解释工作。各县市区还应定期将项
目开发建设相关情况报送我委(附件4)。
2.各发电企业应严格落实本通知和湘发改能源〔2023〕858 号文件要求,户用自然人光伏在取得电网企业出具的接入系统方 案、其他分布式光伏在取得备案手续和电网企业出具的接入系统 方案后,方可开工建设;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严禁以自
然人名义开发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各电网企业办理接网时需
认真甄别项目类型,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同步做好监管,如发 现违规行为, 一律严厉查处,对违规企业项目开发和并网进行限
制。
3. 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 备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开工建设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
审批监管平台将有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
附件:
1.附件一:2024年益阳市第三季度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pdf
2.附件二:2024年益阳市第三季度重点园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pdf
3.附件三:2024年益阳市第三季度接入受限电网设备清单(台区、线路、变电站).pdf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