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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益阳高新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9 09:22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高新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益阳高新区管委会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08亿元,为年度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1.3%,比上年增长7.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5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2.37%,比上年下降5.49%。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返还性收入和一般转移性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新增债券转贷收入等,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15.4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9.8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6.38%,比上年增长1.93%2018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等,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为15.01亿元。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0.4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2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26%,比上年增长126.9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93%,比上年增长165.39%。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0.96亿元。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为10.83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当年结转结余0.13亿元,转入下年统筹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63亿元(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年度预算的109.2%,增长23.6%,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0.7亿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0.51亿元,为预算的99.97%。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8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经市人大会批准为9%,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高新区目标任务为11%,但因市人大会议、市经济工作会议后,压减非税收入、退返部分企业留抵税额、消化税收历史包袱三个因素影响收入任务2.19亿元(财政1.66亿元、税务0.53亿元),如考虑上述因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幅达20.08%,超额完成了市人大及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计划。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预计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动,我们将在2018年财政决算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末,益阳高新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51.85 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一类债务)49.03亿元,政府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三类债务)2.82亿元。全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还本付息支出0.37亿元,主要是利息支出。2015-2018年申请政府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46.26亿元,占清理甄别锁定政府债务50.06亿元的92.41%,四年共节省利息支出2.86亿元,其中2018年节省1.24亿元。

回顾过去一年的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注重抓收支保平衡,财政运行平稳有序。收入方面,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大规模减税降费、优化财政收入质量等多重挑战,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分管财税领导十多次研究部署财税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加强运行调度,督促落实征管责任,依法治税取得新成效,全年仅协调督促查补税款就近亿元,其中:碧桂园项目查补所得税2488万元,佳宁娜公司查补股权转让税款3300万元,领御项目查补营业税2388万元,中奇公司查补税款1743万元等。大力推进协税联管。健全税收协控联管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狠抓挖潜堵漏开创了联合治税、协同管控的新局面。全年督促区外56家施工企业在高新区设立分公司,补缴建筑耗材税款1500万元,以后每年可实现税款3000-5000万元。2018年,在减收因素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全区财政收入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税务部门在消化非正常退库0.53亿元基础上,净增收2.86亿元(实际增收达到3.39亿元),税收增长达到23%以上,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82.79%,实现近年最好水平。支出方面,贯彻新预算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支出管理制度,制定了《益阳高新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努力了实现财政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严控预算追加,做到无大事、要事、急事不追加,确保了全年预算收支平衡。印发了《关于实行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狠抓预算执行进度,千方百计推动财政“资金量”及时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实物量”。

 

2012-2018年高新区财政收入质量、税收增幅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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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重抓财源促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抓住重点,精准发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减轻企业和社会税费负担0.37亿元(其中增值税0.23亿元、规费收入0.14亿元),退还湘投金天、科力远等企业留抵、预收、多征税款0.53亿元,助推企业发展。二是全力支持产业发展。安排财源建设资金、产业扶持和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共1.5亿元,支持三一汽车、中科宇能、湘懋科技、铍尔纳、伟源等企业加快发展;按照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措施(试行)》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与质效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等一系列文件,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新兴产业引进,高技术产业、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服务业快速增长。三是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投资拉动效应。财政统筹安排预算内资金和政府性基金7.3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部门配合,精心准备申报资料,积极立项争资,2018年争取园区基础设施贷款贴息资金1757万元,比上年增加838万元。

(三)注重抓保障惠民生,民生投入持续加力。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切实保障好重点民生。2018年,全区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5.52亿元,增长27.1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52%,比上年提高7.26个百分点。一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区本级全年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07亿元,大大超过了上级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配套比例要求,除200万元对口用于安化扶贫外,救济解决了区内498名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240人次贫困学生就学问题,157341人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20户贫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323人次贫困人口就医问题,以及66146人贫困人口产业帮扶等问题。二是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16亿元,重点支持城乡环境治理、园林绿化、节能减排和“两型”社会建设。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安排教育支出0.53亿元,社保和就业支出0.25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9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2亿元。四是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完成农林水支出0.85亿元,增长88.47%,其中:乡村振兴工程3000万元,畜禽整治1334万元,农村公路建设1000万元,北峰山垸堤坝防渗等1000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50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惠民补贴18项共计2017.48万元。

(四)注重抓创新增活力,财税改革继续深化。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以改革破解难题、增强活力。一是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单位从不同来源取得的各类收入以及相应安排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人员经费按单位实有人数以及相关标准核定到人,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按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同步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编制由粗放向细化转变、由随意向规范转变、由无序向有序转变。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和上级安排的重大任务外,不追加一般性经费。对已明确到单位、具体用途和资金额度的项目,财政部门根据时间进度下达预算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区级预算单位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预算单位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扎实开展绩效评价,选取梓山西路绿化、迎宾中路绿化、村级运转经费、天网工程建设、天网监控运行维护等6个项目实施重点评价,对黑臭水体整治摸底勘查费项目、园区企业水、电、气项目和东部产业园污水提升泵等3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效益评价。并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通过树立结果应用导向,使绩效评价不流于形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高效、透明。

(五)注重抓监管求实效,理财水平有效提升。履行财政监管职能,大力推进依法理财。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对城管分局、奥管中心等3个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三公经费使用、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预算单位建章立制;落实“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配合纪委对5个预算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联合扶贫办、审计加大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扶贫资金规范管理。二是严格公务支出管理。严把国库集中支付关口,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44.64万元,下降11.13%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通知》,强化采购人责任,规范采购行为,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建设,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全年实施政府采购182批次,仅处理投诉事项1起,政府采购监管成效明显。四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全年完成评审项目274个,送审金额17.34亿元,审减1.96亿元,审减率11.31%。健全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投资评审向规划、设计延伸,坚持现场踏勘,从源头控制造价。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姚家湾渠)改造项目,第一次申报概算造价5000万元,第二次申报概算造价4530万元,我局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边评审边优化设计方案,在达到效果的前提下节省造价,最终评审金额为2559.71万元,仅为申报概算的一半;云雾山路区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送审预算340万元,经现场调研,优化设计,压减投资270万元。

(六)注重抓建制防风险,债务管理更加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控债务风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制度。成立了以区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债务风险防控的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协调机制;梳理中央、省、市关于举债融资管理的政策规定,印发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资料政策制度汇编》及违规案例,制定了《高新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高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依法举借债务,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建立预警和分级响应机制,明确风险防控底线,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二是抓整改。整改收回财政担保函、承诺函,管委会会议纪要7件,涉及债务26.08亿元;整改关键时点特别是2017715日金融工作会议后违规融资两笔,归还债务0.7亿元。三是化存量。为有效化解存量债务,高新区出台了《益阳高新区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明确了隐性债务的化债期限、化债目标和偿债资金来源,确保2028年前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区财政调度组织资金7.75亿元用于偿还债务本息,减少债务规模3.08亿元,守住了防控风险的底线。四是压投资。按照“停、缓、调、撤”要求,压减建设项目7个,压减投资规模29.14亿元。五是重置换。今年共向上争取债券额度8.3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06亿元,置换债券5.27亿元,或有债务转化政府债务1.06亿元,提前偿还2019年、2020年到期企业债券6亿元,且每张企业债券溢价补偿仅0.24元,创造全省最低债券提前置换补偿标准,减少溢价补偿成本支出近2000万元。全区累计争取债券资金48.48亿元,每年减少融资利息支出1.3亿元以上,切实减轻了债务利息负担,优化了债务结构。目前,高新区债务规模控制得当、存量债务化解积极有效、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注重抓审计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认真整改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基本到位,效果明显。二是严格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及时将2017年财政决算方案、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2019年预算方案等送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审查,认真听取市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审查意见。

过去的一年,在积极应对风险和挑战中,财政发展和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财政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财税各项改革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预算编制、预决算公开、绩效评价、政府采购、投资评审、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上述成绩取得来之不易,这是区工委、管委会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市场发展趋缓,财政持续增收困难;收入结构不够合理,工业税收占比有待提高,财源培植任重道远;财政可用财力有限,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较大;财政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财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高新区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全力支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改善民生、优化环境,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为建设美丽幸福高新提供财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一)2019年财政改革、管理重点

在总结近年成效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地,确保改革再深化、管理再挺进。重点是“四个推进、四个着力”:

1、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体系,着力在预算编制上去“切块化”。实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编、统批、统管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有保有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合理安排预算资金。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项目支出预算编入部门预算,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经济分类编列到款,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切实改变土地出让支出切块给平台公司的做法,按照实际项目安排支出。

2、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在资金使用上去“低效化”。坚持把“讲求绩效”作为资金使用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用钱先问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规范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所有一级预算部门要实现绩效评价范围全覆盖,所有区直部门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所有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发挥奖优罚劣的导向作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3、积极推进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着力在项目资金上去“高估化”。以“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推进评审关口前移,加大重心前置力度,将投资评审介入到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规模,避免重复建设、超标准和超规模设计,为项目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财政投资项目决策上的盲目性,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从严控制招投标阶段预算造价,遏制高估冒算,从源头上控制投资项目成本费用和节约建设资金,增强政府投资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4、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着力在支出方向上去“隐秘化”。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债务、转移支付资金的公开,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最大程度让人民群众知道“财政的钱怎么花的,干了什么事,花得合不合理”,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均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并且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编制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细化编制到款级科目。

(二)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按6%以上的增幅安排,力争财政收入质量提升,税收占比进一步提高。2019年需继续压减非税收入、暂停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等2.42亿元。据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9.16亿元,对比上年预计完成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18.47亿元,增长23.38%;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96%以上。地方财政收入预算9.93亿元,下降5.53%;上划中央收入预算7.1亿元,增长23.77%;上划省级收入预算2.14亿万元,增长16.82%

地方财政收入9.93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49亿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0.26亿元、基金预算调入资金2亿元,减上解支出3.3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3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亿元,区级可用财力预计为9.74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使用当年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4亿元,比上年减少0.16亿元,下降1.5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12万元,国防支出1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87万元,教育支出1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263万元,农林水支出851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资源勘探等信息支出167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性支出3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69万元,预备费2500万元,其他支出6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8.8亿元,比上年增长7.0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0.8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减调出资金2亿元,当年可用财力6.8亿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8亿元,比上年下降22.9%。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84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0.9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0.7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0.2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49亿元,加上年结余0.82亿元,社保基金收入合计1.52亿元。社保基金支出预算0.61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0.56亿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0.05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91亿元。

2019年预算支出安排紧紧围绕工委、管委决策部署,突出支持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创新、改革、发展等指导意见,科学配置财力,重点投向提升经济质量、债务风险防控、生态治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更好发挥财政调控保障作用:一是足额保障基本支出。按政策和标准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单位职能安排专项业务支出,全年安排基本支出1.86亿元,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同时全力支持事业发展;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2019年财政安排用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文化、城市维护及农林水等方面的民生支出1.46亿元,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三是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安排3.86亿元用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支持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安排财源建设、产业扶持及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建设扶持资金3.47亿元用于支持园区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植财源、税源。五是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排2.83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提高园区可承载能力,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其中:特别安排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质量现场检测等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质量的专项工作经费200万元)。安排土地报批及征拆资金3.34亿元,保障重大项目用地资金需求,为项目早落地、早建设奠定基础。

三、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主要措施

为确保2019年预算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我们将努力做到以下“六个坚持、六个强化”:

(一)坚持固本培源,强化财政增收基础。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支持壮大支柱财源,增加速生财源,挖掘潜在财源,做强地方财源,逐步构建多点支撑、重点带动的财源体系。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财税优惠政策,通过财税杠杆增强财政扶持的精准性。强化财源培植、项目引进的财税贡献导向,政策扶持、资金补贴与项目贡献挂钩,切实提高财源培植的实效性。继续安排财源建设资金、产业扶持及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建设扶持资金3.47亿元,大力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巩固现有财源,拓展增量财源,构建经济发展与财源建设良性互动机制。

(二)坚持精打细算,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经济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增速呈逐渐放缓的趋势,财政运行偏紧的状况将成常态。2019年,预计新增可用财力有限,而各项政策性增支因素有增无减,园区发展和防范债务风险的矛盾交织。因此,必须强调和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清收结余结转资金、严查违规支出,勤俭节约办事业,精打细算过日子。各项支出安排坚持从紧从实,通过盘活存量、整合项目、压减一般、不随意开口子等方式,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支出。强化财政预算的约束力,严格审核把关和使用监管,真正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也不花,该花的钱也要省着花,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坚持创新驱动,强化改革激活的举措。强化创新意识,积极转变思维和观念,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科学精准编制、执行预算;强化全面绩效管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关注预算收支总量和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对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部门和单位及其责任人提请追责问责。发挥财政导向和撬动作用,进一步创新财政保障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继续推广运用PPP模式。进一步强化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严格规范融资举债行为,加强集团公司的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质量、可持续。

(四)坚持立项争资,强化项目的谋划、包装、推介、激励等机制。当前环境下,推动高新区发展,离不开上级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支持。立项争资工作争来的都是“真金白银”,可以缓解区级财政压力,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要围绕重点抓争取,突出抓好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高铁建设、污水治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立项争资工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多跑多汇报,多方面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为发展争取更多项目支撑。加强储备抓争取。立足资源与产业优势,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围绕国家产业政策,精心谋划、筛选储备一批战略性、有规模、上档次、后劲足的项目,并实行动态管理,边跑项目边收集信息边策划项目,建设好争资立项项目库,科学做好项目的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努力争取一批大战略、大布局、大支撑性质的项目纳入省、市支持范围,助推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坚持民生优先,强化共享发展的理念。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好民生工作,持续加强民生保障,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高新区发展建设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区人民。不断加大扶贫投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推进产业扶贫政策落实,巩固脱贫成果。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着力提高教育、医疗、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织密托底的民生“保障网”,守住民生底线,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坚持齐抓共管,强化依法理财的合力。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财政形势研判、税收监测分析,积极协调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税护税力度,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政府财税综合治理新格局,切实堵塞征管漏洞。进一步硬化年度支出预算约束,坚决做到“无预算不支出,超预算不安排”,已安排的预算支出切实加快执行进度。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强化各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加大“压责、问责、追责”的力度,发挥好财政监督作用,严肃财经纪律。大力加强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争取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形成依法理财的最大合力。


附件:2019年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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