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资料
益阳高新区关于2018年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8年10月29日在益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益阳高新区管委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8年,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与中心任务,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统筹做好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实现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持。根据今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受非正常入库非税收入调减、债券收入增加、财力变化、防范债务风险增支等因素影响,预测全年支出需求对比年初计划有较大变化,根据《预算法》的规定,需对年初财政预算作调整。现将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政策依据和客观原因
(一)为落实财政部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优化财政收入质量的要求,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分别对市、县(区)非税收入规模作出了明确规定,核定高新区非税收入限额31100万元。为此,对年初收入预算作相应调整,因收入减少,对支出作相应调整。
(二)上级新增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按《预算法》“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的规定,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
(三)新增政府债券。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的通知》(益财预〔2018〕252号),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7600万元。
(四)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与区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益财预〔2018〕158号)文件中核定市、区结算最终确定数,上年结余资金由5036万元调整为2847万元。
(五)落实中央、省、市决策布署,切实防控债务风险,增加安排债务偿还本息资金。
(六)落实区2018年第五次工委会议精神,根据《2018年益阳高新区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益高委发〔2018〕2号)文件,新增绩效考评奖励资金安排支出。
(七)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的新增项目支出、提标、配套需安排增加支出,如第二届生态农业智慧乡村互联网大会专项经费、村级运转经费、社区运转经费、优抚对象提标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1、由于非税收入调减指令性要求,高新区财政总收入拟由年初预算183800万元调整为178500万元,同比增长5.72%,比年初预算目标减少5300万元,因总收入减少相应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减少,2018年我区地方财政收入由116012万元调整为102688万元,减少13324万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由72112万元调整为73588万元,增加1476万元;非税收入由43900万元调整为29100万元,减少14800万元。
2、根据市、区结算最终确定数,上年结余资金由5036万元调整为2847万元。
3、转移性收入由1693万元调整为3489万元,增加1796万元。
根据上述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为146598万元,调减13717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因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相应影响地方财政支出减少,2018年区本级支出预算由年初110000万元调整为106127万元,同比增长9.35%,比年初预算目标减少387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9872万元调整为10980万元,增加110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互联网+政务”、党建等专项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由2035万元调整为2417万元,增加382万元。主要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益府阅〔2018〕8号)纪要要求,增加辅警人员经费及人员经费提标。
3、教育支出由2800万元调整为5300万元,增加2500万元,主要为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安排丁香学校建设资金。
4、科学技术支出由15204万元调整为5074万元,减少10130万元。主要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后期预计,调减部分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2175万元调整为2146万元,减少29万元,主要是调减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同时根据市政府要求安排第二届生态农业智慧乡村互联网大会专项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3033万元调整为2532万元,调减501万元,主要是调减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同时安排优抚对象补助、社区运转及惠民资金政策性配套资金。
7、节能环保支出由237万元调整为287万元,增加50万元,主要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安排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由16354万元调整为11354万元,减少5000万元,主要为按照上级“停、缓、调、撤”精神,取消部分年初安排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由16525万元调整为8534万元,减少7991万元,按照上级“停、缓、调、撤”精神,取消部分年初安排项目支出,同时安排防汛救灾及部分政策性提标、配套资金。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16600万元调整为34497万元,增加17897万元,主要是落实中央、省、市决策布署,切实防控债务风险,增加安排债务偿还本息资金和厂房租赁补贴。
11、商业服务业支出由0万元调整为32万元,增加32万元,主要为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
12、住房保障支出由4393万元调整为4702万元,增加309万元,主要为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
13、预备费调减25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本次预算调整中政策性配套、防汛救灾开支及其他年初预算难以预计的开支。
14、调减年初预算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年初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本身准备用于防控政府债务风险,考虑今年债务防控已实际支出的情况,对本科目调减,今年不再安排预算稳定调节资金。
(三)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地方财政收入为10268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063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上年结余2847万元,调整后收入总计为1465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127万元,加上解支出31024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600万元,预计年终结余2847万元,调整后支出总计146598万元。收支相抵,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1、根据今年1-9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及全年收入预期,政府性基金收入拟由年初预算的76500万元调整为82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500万元,增长7.19%,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年初的4500万元调整为10000万元。
2、根据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文件调增转移性收入148万元。
3、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的通知》(益财预〔2018〕252号)文件,调增债务转贷收入176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2018年财政政府性基金支出拟由年初预算的56500万元调整为8438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7884万元,增长49.35%。
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主要包括:
1、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变动,调增城乡社区支出55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集团公司还本付息。
2、动用上年结余7636万元,调增城乡社区支出7636万元,主要用于安排集团公司还本付息。
3、根据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文件,对应安排支出148万元。
4、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的通知》(益财预〔2018〕252号)文件,在城乡社区支出安排支出的债务转贷收入17600万元。
(三)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为82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600万元,上年结余9058万元,调整后收入总计为1088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7384万元,加上解支出80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预计年终结余1342万元,调整后支出总计108806万元。收支相抵,预算收支平衡。
四、债券转贷收入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9月份,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的通知》(益财预〔2018〕252号)文件,上级财政转贷我区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17600万元,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务14600万元、普通专项债务3000万元。
按上级规定,此次新增债券严格按照预算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和省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区本级预算安排情况,此次新增债券17600万元拟安排到高铁新城的征地拆迁及配套工程。
五、几点说明
1、后阶段不可预计的超(短)收收入、新增(减)支出未列入这次预算调整,后期新增(减)支出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内调剂使用。
2、部分考核有指标要求的如教育、社会保障、科技、环保、农林水等支出,需依据考核要求在年底进行调整。
上述情况,我们将在2018年财政决算时一并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