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
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益阳高新区管委会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68600万元,为预算的99.54%,比上年增长6.4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0719万元,为预算的95.08%,比上年下降1.6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2763万元,为预算的111.14%,比上年增长37.44%;上划省收入完成15118万元,为预算的104.62%,比上年增长3.22%。2017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返还性收入和一般转移性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全区财政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134614万元。
2、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973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3.32%。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3万元,教育支出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88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89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4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9055万元。2017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区财政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为129578万元。
全区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为5036万元,继续结转下年度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6210万元,为预算的44.50%,比上年下降50.97%。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计为42238万元。
2017年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6454万元,为预算的44.80%,比上年下降29.41%。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为36526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当年结余结转5712万元,转入下年统筹使用。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170万元,为预算的76.57%。其中:保险费收入123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918万元,利息收入18万元。加上年结余5912万元,收入合计11082万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4574万元,为预算的89.39%。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出4269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305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508万元。
(四)益阳高新区政府性债务情况
至2017年年末,益阳高新区政府性债务余额56.19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一类债务)46.74亿元,政府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三类债务)9.45亿元。全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还本付息支出1.42亿元,其中偿还本金支出0.34亿元,利息支出1.08亿元。2015年-2017年申请政府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36.92亿元,占清理甄别锁定政府债务50.06亿元的73.8%, 三年共节省利息支出1.7亿元,其中2017年节省1.26亿元。
(五)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成绩
1、财政收支平稳运行。财税部门强化收入组织,规范支出管理,财政收支运行平稳。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始终以财政增收为中心,强化征管措施,推进综合治税,加强收入预测和分析,强化收入组织调度,严格按照收入预期目标及时足额入库,确保全年财政收入量质齐升,全年财政收入增长6.49%,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71.97%,比上年提高5.5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立项争资,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研究和掌握上级项目政策,争取资金支持,2017年预计争资2.7亿元,同比增加近2000万元,有效增加区级财力。三是抓好预算执行管理。依法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定期回收制度,有效避免财政资金闲置沉淀,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2、民生保障继续加强。按照“突出重点、守住底线”的要求,积极落实民生政策,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7年,民生支出6.8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0.26%。一是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政策落实,2017年,全区投入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民生资金达1.55亿元,有效推进了社会事业发展。二是严格落实“三项补贴”涉农政策。全面核实拥有耕地承包权种地农民的基础信息及耕地面积,通过“一卡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64.14万元、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79.31万元。三是大力支持社会保障工作。安排资金1093万元,保障域内城乡低保户的基本生活、医疗救助等。投入资金2228.36万元为649名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保险,向78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发放政府补贴123.65万元。四是重点保障防汛救灾和精准扶贫工作,筹措安排防汛救灾资金1530万元,支持区防汛救灾工作的开展,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的精神,专项安排500万元作为区内因贫、因病特别困难群体救助,支持全区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五是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加大城区环境建设投入,安排12889万元用于城区道路保洁和城区环境建设及绿化养护,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3、改革管理持续推进。一是推进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将重点项目预算中可细化至部门单位的资金全部编入部门预算。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认真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统一的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包括当年收支情况和“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在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率、及时性、公开形式等方面均有所提高和改进。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全覆盖,根据高新区新的机构设置情况,将主要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驻区分局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督促区直预算单位继续加大公务卡刷卡力度,提高公务卡刷卡额度占授权支付的比重。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改革。2017年完成采购206批次,实现采购规模达13908万元,同比增长7%,节约资金1123万元,资金节约率达8%,全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累计2942万元以上。加强采购预算管理,要求各部门在制定年初预算的同时,填报采购预算,使采购工作在年初有计划、有目标,使各部门事先形成采购意识;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各部门参加了《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培训;优化完善采购流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强化采购人职责。加强代理机构监管,对益阳市朝阳宏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6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五是投资评审改革大幅推进。2012年我区启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经过试点打基础,扩面求发展,规范强管理,评审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评审触角不断延伸。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不论金额大小,均纳入财政预算评审的范围。加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效益性等方面的监管,强化业主单位职责,加大对各类中介机构的管理考核力度,有效降低了建设成本。今年共审查政府性投资项目297个,送审金额54211万元,审减5670万元,审减率为10.46%。六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了《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打牢制度基础。财政拨款5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专项资金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支出绩效目标。对独立核算的所有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选取市政设施建设、镇村服务平台建设、谢林港镇部门整体支出等6个项目作为今年区级重点评价项目,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重点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4、财政监督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基层财务管理。2017年对谢林港镇、朝阳街道办事处、东部产业园办事处三个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纠“四风”、治陋习和涉农资金管理等,有效规范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二是开展财政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强农惠农、社会保障、救灾等涉及民生的支出以及财政重大项目支出开展专项检查,查纠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规范财经秩序。三是强化财政自身检查。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分局组织开展了内部资金监管活动,实施财政资金三方对账。制订了内控基本制度,出台了风险防控办法,规范内控流程,有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四是抓好会计信息监督检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重点抽查了医药、卫生、文化等7个行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有效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全区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对人民生活、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新要求,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财政工作。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着力培植财源税源,夯实财政基础,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为建设美丽幸福高新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上述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的原则,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按9%以上的增幅安排,税收收入按15.30%增幅安排,力争财政收入质量提升,税收占比提高,继续调减财政非正常入库收入4000万元。据此,2018年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183800万元,比上年增长9.0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预算116012万元,比上年增长4.78%;上划中央收入预算50830万元,比上年增长18.68%;上划省级收入预算16959万元,比上年增长12.18%。
区级地方财政收入116012万元,返还性收入1494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25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31024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16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024万元。区级预计可用财力129291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000万元,增长13.0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72元。主要是区内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驻区分局等部门的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社保、行政运行等方面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35万元。主要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人员和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2800万元。用于丁香小学区级配套建设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15204万元。主要是科技创新、产业扶持资金150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75万元。其中,省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357万元;主要用于奥管中心、周立波故居正常运行及配套设施维修维护。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3万元。其中,省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38万元;安排648万元用于在职员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安排224万元用于特困人员供养;安排500万元作为区内因病、残疾等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救助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5万元。其中,省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975万元。主要包括安排206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保支出;安排382万元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区级配套。
城乡社区支出16354万元。主要包括安排3500万元用于城区道路保洁和城区环境绿化建设;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路灯、道路等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安排500万元用于全国文明城市、交通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安排5000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购置和维护。
农林水事务支出16525万元。主要是支持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其中:乡村振兴工程12000万元;畜禽整治工作经费800万元;水利相关支出1008万元;农村道路建设安排1000万元;农村清洁工程164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6600万元,主要包括财源建设资金5000万元,项目建设扶持资金10000万元,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的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2018年全区基金收入预算76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1.2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67200万元,增长101.05%。基金支出预算46700万元,比上年增长28.1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预算38700万元,增长10.64%。加调出资金20000万元,加置换债券还本付息9800万元,支出合计765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76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56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179万元,利息收入19万元,加上年结余6508万元,社保基金收入合计12273万元;社保基金支出预算5141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4836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305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7132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安排进一步突出了保障重点,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足额保障基本支出。按政策和标准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单位职能安排专项业务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同时全力支持事业发展;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实民生政策,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文化、城市维护及农林水等方面的民生支出7.47亿元,比上年继续增长9.21%,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三是支持产业发展、园区建设。安排财源建设、产业发展扶持、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建设扶持资金近3亿支持企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安排4.64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将与土地有关各项收入用于项目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植财源、税源,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四是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安排资金3.07亿元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推进政府债务实质性化解。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防控政府债务风险。
三、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努力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围绕全年预算目标,继续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让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把更多资金投入到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上,全力保障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工作顺利推进。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收入基础,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积极培植财源。2018年继续安排财源建设资金5000万元、产业扶持和科技创新资金15000万元、项目建设扶持资金10000万元支持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项目引进、建设、科技创新,更好地发挥园区承载项目、吸纳投资、增加税收。二是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谋划和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扶持,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三是积极支持国税、地税联合办公,通过“金三”系统,全面掌握和录入基础性数据,稳定区固有税源,利用系统自动筛选、比对、分析功能,发现漏税疑点,并主动深入调查核实,加大稽查和协税护税力度,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积极挖潜堵漏,严防“跑、冒、漏、滴、逃”。 四是支持发展总分部经济,通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力招商引资,内引外联,积极引进企业总部入驻,鼓励发展总部经济,为我区财源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实行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实现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从严从紧控制行政成本,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一般性支出在2018年比上年压减5%以上。二是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对没有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支出,坚决做到没有预算不支出,提高年初预算的完整性和到位率,减少执行中追加事项。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支出重点向与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领域和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倾斜,着重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障等八个方面民生工程办好惠民实事,预算中足额安排各项改革应负担资金,不留缺口,早计划,早实施。四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加大对农村道路、小型水利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努力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振兴乡村发展。紧盯精准脱贫目标,集中财力脱贫攻坚,加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围绕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分类支持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康扶贫等方面,确保如期脱贫,走上致富道路。
(三)完善财政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相互衔接,建立跨年度滚动平衡预算机制。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转移支付信息公开,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使部门预算真正反映各部门的预算全貌并体现各自特点。二是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机制,50万元以上的财政资金项目必须实施预算绩效评价,10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实施重点评价,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加大财政资金盘活力度,对各单位、各专户结余资金实行全面盘活。五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六是实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坚持“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原则。
(四)加强财政监督,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一是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围绕财政支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精准扶贫、惠农补贴、医疗保障等民生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财政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强化乡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对基层财政的指导,从规范帐户、资金、票据、收支、资产等关键环节入手,细化量化镇、村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制度,切实提高镇、村依法理财水平。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加强财政资金分配、拨付过程监督检查,形成从资金分配、使用、绩效到内部控制各个环节的财政监管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四是创新财政监督机制。积极与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制定检查计划上相互沟通,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形成合力,监督成果共享。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不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控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重点加大对资产公司借款管控力度,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动态监控,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附件:2018年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