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21年9月退役军人,回来后参加了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的技能培训当中的健身教练,其报销款项由事务局委托桃江智海人力公司进行报销,截止到目前已经快三年的时间了,事务局和智海人力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以各种审批为由一直没有发放,作为退役军人,我们对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绝对忠诚绝对信任,可这种一次两次的也寒了我们的心,不是钱多钱少,是说好了时间,然后又不发放,而且桃江智海人力公司本身经营存在过问题,更64次被起诉的案件立案,并且都是劳动案件,这种公司按理是不可能与政府合作,为何它还可以,不理解不明白,望市政府这里能给帮忙
王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此高度重视,经与您电话沟通,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您于2016年9月入伍,2021年9月退伍。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文件第三点全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四)优化培训模式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教育部门选择实施1+X证书制度且对接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的职业院校及应用型本科高校作为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培训成果记入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培训基地学校以外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可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下,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享受资助待遇。王超同志享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报销资料已交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现正在核实,走会审流程;另关于智海人力公司与我单位合作是通过招标确定的。
于2023年7月5日8点35分由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解释了相关政策,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有疑问,可联系电话:0737-8889387。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