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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房屋质量问题未收房但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 来信时间2025-08-02 03:36:28
  • 来信人刘勇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2018年买的桃江县金峪华府,2019年开发商准备交房,但因房子有很多空鼓和卫生间天花板上凹陷,导致未收房,当时现场有填整改单让物业整改,开发商一直拖着未及时处理,导致影响我收房,现物业公司对物业费不同意减免,拒收向我交房,打过12345也无果,多次协商也无果,请领导帮忙安排处理物业费减免和房子卫生间天花板凹陷整改进展。

    附件1:IMG_20230816_150513474.jpg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桃江县(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答复时间2025-08-11 11:35:36
  • 答复内容

    刘勇:

        您好。

      收悉您写的44198号市长信箱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股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物业公司与您协商一致,并认可物业费按八折标准执行。物业公司将严格按此约定进行后续费用核算及账单生成,确保金额准确无误。

      您提出的收房后现场复验要求,物业公司将安排专人陪同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注:此前开发商已针对初验问题完成一轮整改)。如验收中仍有遗留问题,物业公司将立即协调开发商跟进维修,直至符合交付标准。

      专此回复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

  • 满意度 无反馈